五. 主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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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十字架,十字架,
永是我的榮耀!
我眾罪都洗清潔,
惟靠耶穌寶血!}

(林前 11:23-29)
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,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
24 祝謝了,就擘開,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.〔捨有古卷作擘開〕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
25 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.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
26 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。
27 所以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。
28 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,喝這杯。
29 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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